
个人数据保护政策
我们重视您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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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力在線 [Christian Education Online] (“CEO”) (以下简称 “CEO”)认识到,在处理与会员、崇拜者、课程参加者、访客和员工有关的信息时,保护个人数据十分重要,因此承诺全面执行和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以下简称 “该法”)的规定。CEO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在此解释了为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以下简称 “政策”)而制定的有关该法所定义的个人数据的程序和系统。
收集、使用和披露个人数据的目的 - CEO 接收或收集访客、学生和教师的个人数据。
无论是在新加坡境内还是境外,这些目的都包括以下内容:-
(a) 在线课程和相关活动的运营规划和实施;以及
(b) 交流课程和活动、计划和其他相关信息,包括公告和其他出版物;
(c) 维护课程、会员、活动和项目参与者等记录;
(d) 管理教员和学生与工作人员的关系;
(e) 在CEO(包括我们的关联实体)内部报告和共享信息;以及
(f) 收集个人数据时合理适当的其他目的。 - CEO 不会将个人数据用于收集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如果CEO要求将其掌握的任何个人数据用于最初同意的目的之外的目的,则会重新征得同意,以便将数据用于新的目的。
- 在为上述目的处理个人数据的过程中,CEO 可能会向新加坡境内或境外的第三方披露这些个人数据。这些第三方包括:-
(a) 法律要求CEO向其披露数据的政府组织或当局;
(b) 依法有权获得数据的个人;
(c) 需要数据以便处理和操作个人打算参与的计划的第三方;
(d) 向CEO提供数据处理、行政管理、健康、保险或法律服务或其他专业或管理服务的第三方;以及
(e) 在收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合理适当的其他人员。 - 向新加坡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数据,只能披露给被要求或承诺以与新加坡法律规定的数据保护水平相当的方式处理数据的组织。
13 岁以下未成年人 - 除非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否则CEO不得出于任何目的收集、使用或披露 13 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
撤销同意 - 如果您希望撤回或限制您对CEO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的同意,请使用下文第19段提供的详细联系信息写信给我们的数据保护官(”DPO”)。
保密 - CEO收集的任何个人数据应由CEO的雇员访问,以达到收集数据的目的。这些员工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 如果个人数据被披露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将被要求签署一份协议,要求他们在任何时候都遵守保密规定,并仅将个人数据用于向其披露的目的。
数据保护官 - CEO已指定一名数据保护专员处理日常数据保护事务和投诉,鼓励良好的数据处理做法,并确保CEO遵守法案和执行政策。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投诉或疑虑,请通过下文第 18 段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数据保护专员。
准确性 - CEO已指定一名数据保护官处理日常数据保护事宜和投诉,鼓励良好的数据处理做法,并确保CEO遵守法案和执行政策。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投诉或疑虑,请通过下文第 19 段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数据保护官。
使用权 - CEO尽力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其掌握或控制的个人数据准确、最新且完整。如果您提供给CEO的个人数据有任何错误或遗漏,请致函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并提供必要的详细信息以更正您的数据。如果您提供给CEO的任何个人数据不准确,请联系我们的DPO更新您的数据。
数据保留 - 首席运营官将在达到收集目的所需的时间内保留个人数据。一旦 CEO 掌握的数据不再需要用于收集目的,这些数据将以安全的方式销毁或匿名化。
保护 - CEO 努力安全地保存其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个人数据。为此,CEO 已采取措施,确保保护其拥有的数据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收集、使用、披露、复制、修改、处置或其他风险。
转让 - 除本政策规定的情况外,CEO 不得将其掌握的任何个人资料转让给新加坡以外的任何方面。CEO打算将其掌握的数据转让给的任何外部方必须拥有与法案规定同等的保护措施。
投诉 - 如果个人认为CEO对其数据的处理有误或不当,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数据保护专员提出书面投诉。收到投诉后,DPO 将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投诉,并联系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
- 调查的结果将由 DPO 以书面形式邮寄给投诉人,通知他相关结果。
查询 - 首席執行官致力保護其會員、崇拜者、活動參加者、訪客及職員的私隱及個人資料。如对 CEO 的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致函数据保护官,地址如下:
Data Protection Officer
Christian Education Online
8 Burn Road, #09-15
Trivex
Singapore 369977
政策更新 - 本政策可能会根据政策、技术和/或确保符合任何法律变化而不时更新。